【保險要聞】重大疾病險給付範圍有擴大趨勢

 究竟重大疾病保險的給付範圍有多大呢?以目前各保險公司所推出的重大疾病險給付項目可分為七類:

一、心肌梗塞——必須有典型胸痛、心電圖異常變化及心肌脢異常增高;


二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——須經心導管檢查、患者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、並有狹窄或阻塞情形;


三、腦中風——必須有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,並成為植物人、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、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無法自理日常生活、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;


四、慢性腎衰竭(尿毒症)——須兩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衰竭;


五、癌症——不包括第一期何杰金氏病、慢性淋巴性白血病、原位癌及惡性黑色素以外的皮膚癌;


六、癱瘓——須兩上肢或兩下肢、或一上肢及一下肢,各有三大關節中的兩關節以上完全喪失機能;


七、重大器官移植手術——指接受心、肺、肝、胰、腎或骨髓移植。


 被保險人只要經醫師診斷,確定罹患契約定範圍內的重大疾病時,保險公司將依規定給付保險金,以做為罹患重大疾病者及其家屬的經濟支援。


 另外,有部分保險公司則擴大保障範圍,將肝硬化(並有腹水無法控制、食道或胃靜脈曲張出血或肝昏迷等三種情況之一)及三度燒燙傷(至少二十%以上身體表面積因燙傷受損)列入給付範圍,進一步提供消費者更周全的保障,當然這類型重大疾病保險的保費會比較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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